咱们在实际操作中,会碰上两种类型的提单: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。船东,就是自己有远洋货轮的货运公司。一条远洋货轮的造价不菲,拥有自己的远洋船队的公司自然是实力雄厚。因为他们做长久生意的比较注重声誉,不会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名节,相对来说操作上就比较正规。另一种货运公司就是货运代理,简称货代。货代自己没有船,某种意义上性质与普通贸易公司差不多。他们招揽货物以后,再一起拿到船东那里去订舱。咱们不妨把船东和货代的区别和关系看成批发商和零售商,商品就是远洋货轮的“舱位”。船东把舱位批发给货代,货代把舱位零售给咱们。
两种提单的英文表达方式:
船东单:MASTER BILL OF LOADING
货代单:HOUSE BILL OFLOADING(FORWARDER BILL OF LOADING)
签发的主体不一样:
MB/L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,HB/L是货代基于MB/L出的提单,由货代公司签发。货代单不是想签发就签发,签发货代单的主体起码要在目的港有代理。
抬头不一样:
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,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。
底部印章也不一样,船东单印章显示AS CARRIER ,货代单是AS AGENT FOR CARRIER
目的港收货方式不同:
船东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,货代单提货时必须先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。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,俗称换单。或者由目的港客户凭货代单直接找货代的代理提货。
适用范围不一样:
船东单适用于FCL整箱货物,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,而是零散的货物,就只能出货代单,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,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的,这种情况只能出HB/L或者电放。